同茂社区永丰一街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
澄清公告
致各潜在投标人:
1、招标公告和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名称“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居民委员会”澄清为“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居民委员会”。凡招标公告和施工招标文件涉及招标人名称以“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居民委员会”为准。
2、建设地点“中山市东升镇同茂社区”澄清为“中山市小榄镇同茂社区”。
注:原施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,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施工招标文件为准。
广东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1年9月9日